什么叫罚没收入?什么叫远洋执法?我给大家讲一段几百年前的真实历史:大明朝万历皇帝非常信任太监,于是向全国各地派出太监担任矿监、税使,替他征收矿税和商税。但问题是:这些钱真的都进了万历皇帝的内库吗?其实未必。


万历二十八年,山西巡抚魏允贞上书朝廷,控告矿监太监吴应麒、吴有成贪污。他说这两人“奸贪无义,道路国课,半充私橐”,意思是收上来的税银,有一半被他们自己装进了腰包。比如在山西,他们征得盐税二万七千五百两,但真正送进万历内库的只有一万三千两左右,剩下的大头都被他们自己吞掉了。
万历三十七年三月,地方督抚也上书朝廷,说税监太监张晔每年在当地征收白银二万六千两,其中只有一万两送入万历内库,其余一万六千两都被太监自己拿走。
兵部尚书李化龙也上书控诉,说太监高淮、张晔等人在地方横征暴敛,把当地搞得“十室九空”。但他们搜刮来的几万两银子,大半都被自己吞掉了,并没有真正交给朝廷。
万历三十年,左都御史温纯上书痛骂广东税监李凤,说李凤手下爪牙在广东横行无忌,甚至奸淫妇女六十六人。李凤在广东搜刮的财物,用船装运,竟然装满了六十船。温纯估算,如果用人力搬运,这些财物至少有三千担。但最后送到万历皇帝那里的财务却只有约三百担,连十分之一都不到。
直隶巡按御史李思孝也上书揭发太监陈增。陈增本来只是山东矿监,却派人跑到扬州,在当地洗劫两百多家商户,榨取白银近十三万两。这些钱显然不可能全部交给万历皇帝。
面对这种情况,吏部尚书李戴曾做过一个大致推算:万历皇帝的小金库,大概只能拿到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;太监本人拿走十分之二;太监手下的参随拿走十分之三;剩下的十分之四,则被参随雇佣的地痞流氓瓜分。
当然,这只是李戴的估算,因为太监到底侵吞了多少,谁也说不清。
不过有一件事可以说明问题:山东矿监陈增手下有个参随叫程守训,后来被抄家,竟然查出白银四十多万两。连一个太监的手下都能积攒如此巨额财富,可见真正的太监本身贪了多少更难想象。
因此,万历年间这场轰轰烈烈的矿税征收,最终变成了一场荒诞的分赃闹剧。而随着这场闹剧的结束,大明帝国也逐渐进入了衰亡的倒计时。
此页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内容,仅供参考(非陈述/保证),不应被视为 Gate 认可其观点表述,也不得被视为财务或专业建议。详见声明
  • 赞赏
  • 评论
  • 转发
  • 分享
评论
0/400
暂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