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說獲悉,公安部宣布已起草《網絡犯罪防治法(徵求意見稿)》 ,其中包括: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明知是他人違法犯罪所得的資金,實施下列資金流轉、支付結算等行為:1、為他人提供取款、轉移運送現金等服務的;2、利用銀行帳戶、支付帳戶或者網絡交易、網絡充值等平台,通過虛假交易等方式實施非法資金轉移的;3、利用虛擬貨幣、其他網絡虛擬財產為他人提供資金流轉服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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