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加密機構“出海首選”:新加坡監管揭秘(一)

在全球數字貨幣浪潮下,新加坡正成為國際加密機構的“出海樞紐”。無論是穩定幣發行、數字資產交易,還是機構級托管與支付清算,全球金融科技公司都在這裡尋求合規、穩定的落地路徑。

這背後,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建立的一套系統化監管體系:明確的法律框架、完備的牌照制度,以及兼顧風險與創新的監管理念,使新加坡在全球主要司法管轄區中脫穎而出。與美國監管碎片化、歐洲合規成本高的環境不同,新加坡提供了可預期、可操作的合規路徑。

本系列報告將從監管框架、持牌機構、金融機構實踐、國際合作與制度優勢五個維度,系統解讀新加坡數字資產生態,帶你看懂其制度如何吸引全球機構,同時為亞太及全球市場提供借鑑。

監管框架與主要牌照制度

(一)核心監管機構
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,MAS)是新加坡數字資產及金融市場的統一監管機構,全面負責支付體系、數字貨幣、金融科技及相關金融服務的監管工作。MAS 透過立法與牌照制度相結合的方式,對數字資產活動實施功能監管與風險導向監管並行的管理模式。

(二)監管法律與總體框架

1.《支付服務法》(Payment Services Act, PSA)

《支付服務法》是新加坡數字資產監管的基礎性法律框架。該法案將數字貨幣/加密貨幣定義為“數字支付代幣(Digital Payment Tokens,DPTs)”,並將與之相關的支付、兌換、轉移、托管等服務納入支付服務監管體系。

該法案明確了以下核心要求:

  • 數字支付代幣服務需持牌經營;
  • 設定反洗錢(AML)與反恐融資(CFT)義務;
  • 明確資本充足、客戶資產隔離、風險管理等合規標準;
  • 透過持續監管確保金融穩定與消費者保護。

2.《金融服務與市場法》(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, FSMA)

《金融服務與市場法》在《支付服務法》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新加坡對數字資產活動的監管邊界。與 PSA 主要針對“向新加坡本地客戶提供服務”的監管邏輯不同,FSMA監管對象延伸至所有在新加坡註冊或設有營業場所、並以新加坡為運營基礎開展數字資產相關業務的機構,即使其服務對象位於境外亦在監管範圍之內。具體而言,凡透過新加坡實體從事數字貨幣的發行、交易、撮合、托管或相關服務活動,均被納入FSMA 的監管範疇。

該法自 2025 年起正式生效,MAS 明確要求,凡在新加坡設立實體但僅向境外客戶提供數字資產服務的機構,均須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相應牌照,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乃至刑事責任,從制度層面堵住以新加坡為“離岸通道”的監管空白。

(三)牌照類型與監管分工

目前,新加坡針對加密資產領域的核心牌照主要包括《支付服務法》項下DPT(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,數字支付代幣服務)牌照以及 DTSP(Digital Token Service Provider 數字代幣服務提供商)牌照。

1.《支付服務法》項下牌照(DPT體系)

根據《支付服務法》,涉及數字支付、匯款、電子貨幣或加密貨幣服務的實體,需具備以下牌照之一:

(1)標準支付機構(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,SPI)許可證——適用於業務規模較小的支付服務提供方;

(2)主要支付機構(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,MPI)許可證——適用於交易規模較大、涉及跨境支付或數字資產服務的機構。

需要特別指出的是,目前僅有MPI 持牌機構可獲准開展數字支付代幣(DPT)相關業務,SPI 持牌機構尚未獲得該權限。

因此,業界通常所稱的“DPT 牌照”,實質上是指包含數字支付代幣服務範圍的MPI 牌照。

2.DTSP 牌照(Digital Token Service Provider)

根據《金融服務與市場法》規定,未取得 DTSP 牌照的實體,不得透過新加坡的業務場所向境外提供任何數字代幣相關服務。DTSP 牌照主要針對“對外服務”的數字資產機構,其監管範圍較 DPT 體系更廣,合規要求亦更為嚴格。

在 DTSP 新政實施後,新加坡對以“設立本地實體但缺乏實質經營”為特徵的加密企業進行了系統性清理。除少數具備真實業務與合規能力的機構外,大部分未達標企業需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停止相關業務或將主體遷離新加坡,實質上形成了一輪監管出清。

據業內分析,若機構已處於以下監管框架之下,通常無需另行申請DTSP 牌照:

(1) 已持有《支付服務法》項下牌照;

(2) 已獲得《支付服務法》項下豁免;

(3) 已持有《證券與期貨法》或《金融顧問法》相關牌照。

同時需要說明的是,目前媒體報導中所稱的“DTSP 持牌機構”,在 MAS 的公開資訊體系中,多數對應的是“包含數字支付代幣服務的 MPI 牌照持有人”,而非獨立公布的 DTSP 持牌主體。

截至目前,MAS 尚未公開 DTSP 牌照的完整持牌名單,相關情況主要透過監管文件及政策說明予以體現。

新加坡數字資產持牌體系

截至撰稿日,MAS 已向 36 家具有國際背景的機構發放包含數字支付代幣服務(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)業務範圍的 MPI 牌照。

從持牌主體構成來看,部分機構雖具有美國或其他境外背景,或由跨國集團控股,但其在新加坡開展相關業務時,均須以本地註冊法人作為持牌主體。相關合規義務、監管責任及業務範圍,均由該新加坡主體依據《支付服務法》向MAS 承擔,體現了新加坡“屬地監管、主體負責”的一貫監管原則。

(一)全球性機構MPI持牌/被豁免情況

1.持牌情況(名單按 A-Z 排序)

2.被豁免情況(名單按 A-Z 排序)

3.獨特展業情況

  • 2025年12 月,Coinbase在美國推出預測市場功能,新加坡用戶不適用。
  • 2024 年 11 月,Paxos 新加坡與星展銀行 DBS 發行美元穩定幣 USDG。

(二)新加坡本地機構MPI持牌/被豁免情況

1.持牌情況(名單按 A-Z 排序)

2. 被豁免情況(名單按 A-Z 排序)

3.獨特展業情況

2025 年 12 月,加密貨幣平台Crypto.com宣布與本地最大銀行星展集團(DBS)合作,加強法定貨幣支付功能,使本地用戶可更便捷地利用新元和美元存取款服務。同月,StraitX 宣布計劃於 2026 年初在 Solana 公鏈上推出其新加坡元穩定幣 XSGD(2020 年發行)和美元穩定幣 XUSD。

  • 2025 年 11 月,Grab和StraitsX發展數碼錢包,可支持穩定幣支付。
  • 2025 年 9 月,OKX 新加坡在 GrabPay 商戶推出穩定幣支付功能。
  • 2025 年 8 月,新加坡星展銀行在以太坊上推出代幣化結構性票據。同月,大眾汽車新加坡與FOMO Pay合作支持數字貨幣支付。

到此,我們已經梳理了新加坡數字貨幣的監管框架、核心法律以及牌照制度,也了解了持牌機構的構成和市場結構。可以看到,新加坡並非簡單“加密友好”,而是透過清晰的制度和嚴格的牌照管理,構建了一個既穩健又具吸引力的數字資產生態。

在下一篇中,我們將繼續深入,帶你了解本地金融機構如何參與數字資產實踐、國際合作與創新趨勢,以及新加坡制度對全球機構的現實意義。

*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投資建議。市場有風險,投資需謹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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